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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5月報稅季,除了個人要申報綜合所得稅外,企業也要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。豬年諸多報稅新制上路,今年申報2018年綜所稅號稱史上最複雜,包括報稅級距與扣除額皆有調整,四項扣除額與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,股利所得在廢除兩稅合一後,納稅人可自行選擇合併或分開計稅。

經濟日報4月8日起將推出2019報稅專題,經濟日報網也同步推出2019年報稅專區-報稅停看聽,除了由採編團隊每日提供報稅、省稅、算稅最即時的資訊與新聞外,今年也同時與KPMG、安永、PwC、勤業眾信國內四大會計事務所合作,提醒企業與個人今年報稅的專業建議與注意重點。

此外,經濟日報今年也推出報稅試算公式,在每一則數位報稅相關內容下面,提供網友提前精打細算。期望在今年報稅五月天,不管小資族或有錢人,只要掌握眉角,人人都可以成為節稅大贏家。
5月報稅季,國稅局陸續盤點以往報稅季節中常見的十大錯誤,提醒納稅義務人今年報稅特別注意,以免申報錯誤,遭到稽徵機關補稅處罰!
經濟日報提供

1. 誤報扶養親屬或其他親屬

台北國稅局表示,過去常見納稅人誤報扶養親屬或其他親屬,稅局強調,如子女已超過20歲無工作、未在學、服役中子女或不符規定之其他親屬,如未同居一家的甥、姪或有經濟能力親屬的子女等,都不可列報為扶養親屬。

2. 受扶養親屬所得未列

南區國稅局表示,受扶養親屬如有所得,納稅人要記得一併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,如不知受扶養親屬是否有所得,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查調資料。

3. 夫妻合併或未合併申報錯誤

台北國稅局指出,所得年度無婚姻關係不可合併申報為夫妻,如2019年2月結婚,2018年綜所稅結算申報就不可列報配偶免稅額。此外,夫妻分居各自填寫一份申報書申報時,則應於申報書上註記夫妻分居。

4. 免稅額申報錯誤

台北國稅局表示,依所得稅法規定,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(父母、祖父母)年滿70歲者,免稅額可增加50%;但申報扶養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(如叔、伯、舅等)仍僅適用一般免稅額。

5. 大陸來源所得未列入

南區國稅局表示,中國大陸來源所得必須納入綜所稅辦理結算申報,官員表示,由於大陸來源所得並非稽徵機關提供的所得資料範圍,常有民眾漏報,提醒納稅人記得主動申報,以免受罰。

官員表示,在大陸地區已繳納的稅額,可以自應納稅額中扣抵,可扣抵稅額則以加計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後所增加的稅額為上限。

6. 保險費申報錯誤

南區國稅局表示,列報保險費的對象僅限於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,且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內。不過其中健保費部分,財政部今年放寬列舉扣除要件,以眷屬身分投保者,無論與被保險人是否為同一申報戶,其健保費都可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扣除,是民眾今年報稅的小確幸。

7. 錯列納稅人「本人」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

台北國稅局表示,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,以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每人每年得扣除25,000元,但空中大學、專校及五專前三年、已接受政府補助者及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、其他扶養親屬之學費都不得扣除。

8. 捐贈申報錯誤

往年報稅時,捐贈節稅是常見方式,不過南區國稅局提醒,入會費、寺廟光明燈、太歲燈等,依規定屬於有對價關係的行為,無法視為捐贈,其單據也就無法用來節稅。

9. 醫藥扣除申報錯誤

另一種錯誤是將如看護費、美容整形、美觀牙齒、矯正等,列報在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,南區國稅局指出,這些非屬醫療行為支出,若不慎列報,將會遭稽徵機關剔除。

10. 委託代辦出錯

最後,納稅人如果委託他人代辦結算申報,仍要記得詳細審閱申報書內容有無填寫錯誤,南區國稅局表示,如發生短漏報所得情形,不會因為是委託他人申報而免責,納稅義務人仍需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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